(乌鲁木齐-动力煤)-关于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
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火区治理煤阳光竞价销售的公告
根据乌鲁木齐市政府办文件要求,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点击登录查看通过交易平台https://www.xjcec.com/进行火区治理煤炭的阳光竞价销售,竞价销售信息如下:
一、销售编号: XJCEC-J****
二、销售价格: 报价为坑口含税价
三、销售内容:
煤种 | 数量(万吨) | 指标 | 交货地 | 意向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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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煤(ZF) | 0.5 | 全水分(%)≤(4),灰份(%)≤(27),全硫份(%)≤(0.5),挥发分(%)≤(22),热值(4500-5000)大卡 (仅供参考,最终指标见合同约定) | 焦煤集团矿区 | 高于或等于115元/吨(含税价) 最小加价梯度1元 |
四、交货期限:
1. 签订合同后10日内买方需拉运完毕。
2. 买方必须完成每日至少拉运煤炭500吨的数量。买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拉运完货物,视为卖方已完成交货义务,货物的所有权以及货物损毁、灭失、质量下降等风险自拉运期限届满第二日起转移至买方,并且卖方有权按照20元/吨/天收取货物保管费用。存在道路和其他客观因素影响装运,若确实受影响,买卖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拉运时间(需提交书面或电子申请。)
五、付款方式: 现汇
六、结算方式: 使用煤交中心"疆煤宝系统"直接进行: 包括预约派车、自动过磅、对账、统计、结算均以本系统的全流程自动化汇算为准,并以此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七、交货方式: 自提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采用新疆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全流程线上化交易。(包括:竞价、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环节)
2、因本原煤为火区治理煤,存在较大的质量的波动,买方可参考卖方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自行现场采样。凡参与竞价的买方,视为认可现场的煤炭质量指标和卖方的要求。
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方需签订合同、全额支付煤款,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视为弃标,将全额扣除对应场次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完成拉运并完成当月结算开票后,即退还中标方对应场次保证金。
4、中标方风化煤产品拉运车辆必须满足密闭要求,配备完好的篷布,车辆平煤必须在装运点完成,禁止在装运点外及道路等区****
5、参加竞价的买卖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包含煤炭质量、验收标准等与点击登录查看无关,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九、参与方式:
(1)请登陆点击登录查看交易平台https://www.xjcec.com,按要求注册会员、线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参与竞价。
(2)每场次阳光竞价保证金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请于计划竞价时间开始前在平台线上或线下足额缴纳保证金。
十、竞价时间: ****上午11点00分-11点30分(5000吨,热值4500-5000)
十一、销售单位: 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提煤地址: 艾维尔沟(焦煤集团矿区)
提煤重点提示: 由于103省道封闭施工,不具备通行条件,车辆需由鱼儿沟方向行至艾维尔沟。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1、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黄鑫 18690200001
2、新疆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李满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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