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淇滨区法院信息化管理技术及设备运维服务项目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 2025年 4 月 17 日-2025年4月24 日)进行报名,并于2025年 4 月28日 15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淇滨区法院信息化管理技术及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序号 | 名 称 | 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淇滨区法院信息化管理技术及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100000元/年 | 100000元/年 |
5.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能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附后)或相应的证明材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未提供资格信用承诺的 , 仍按上述 3(1)至(5)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 2025年 4 月17 日-2025年4月24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壁市****
3.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进行报名,报名成功以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截止时间:2025年 4 月28日 15时 30 分
2. 地点:鹤壁市****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公告媒体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鹤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鹤壁市****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