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因街道王因路给水管网工程
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王因街道王因路给水管网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
四、更正事项
1、原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3、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7.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7.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8、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9、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10、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现更正为:“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3、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5、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截止到开标当日,供应商(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供应商不必提供证明);7、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8、供应商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原开标时间为:****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14时30分(北京时间)
原采购文件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采购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以上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更正日期:****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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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136053792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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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