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84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埔区****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0.100< | 建筑密度(%): | 1.000< | ||
绿化率(%): | 1.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管道运输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管道运输用地 | 16909 | ||||||
公路用地 | 149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87.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44 | |||
起始价: | 2438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
备注: 1.地块建成后的所有建筑(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必须整体确权,不得分割转让。 2.受让人取得该地块后,如涉及政府收储,土地部分应按证载用途进行收储补偿。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竞得地块用于油气和蒸汽等物料管线及管廊建设业务; (二)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关于重新核发 **** 地块(一期)规划设计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5〕3332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三)竞得人须承诺,项目于土地交付后3年内投产,投产后的第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实现产值不低于23000万元,缴纳税收不低于1300万元;项目于土地投产后第2年达产,达产年实现产值不低于29000万元,缴纳税收不低于1550万元; (四)竞得人须承诺,在建设过程中,如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s:****/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 https:****/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https:****/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 00时00分 至 ****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点击登录查看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点击登录查看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申请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本次挂牌出让在以现金缴纳作为竞买保证金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保函替代现金作为竞买保证金。有关保函的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使用电子保函工作规则(试行)》和《广州土地市场交易使用纸质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操作须知》。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12时前到点击登录查看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成交确认书》,我局将在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公示期为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计共5日,竞得人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36个月内完成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建设并投入使用。 (十三)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人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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