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项目开展工作需要,我单位公开遴选博鳌镇东海村砂质岸线岸线灾后沙滩修复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博鳌镇东海村砂质岸线岸线灾后沙滩修复项目
2.项目建安费预算金额:466313.02元
3.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4.建设内容:对东海村砂质岸线岸线沙滩进行修复,在东海村1-10号排水口开挖、支护及降管等
5.计划工期:30天
二、报名资格要求(加盖公章)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市****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报价函(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5%,格式自拟);
7.介绍信及法人代表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与评标需要);
三、公告时间、联系方式等
1、公告时间:****至****。
2、联系电话:****
3、遴选评比:有意向竞标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于公示时间截止第二日(****)上午10:00,由其法人或委托人携资格材料集中博鳌镇司法所二楼会议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我镇将组织竞标供应商现场评比,确认花卉供应单位。
四、其他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均不予审查。报名资格材料提供正本一份,封面备注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密封递交。
3.我镇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组织现场评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投标的供应商单位,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选取一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4、成交候选供应商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2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成交供应商。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遴选公告有异议的,可于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向我单位反馈,非实名不予受理。
5.点击登录查看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工程预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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