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名称:放射性药物研发生产制造产业园项目
建设地点:马鞍山市****
建设内容:项目规划新建两栋大型单体建筑,包括一栋研发大楼,一栋生产厂房;小型单体建筑一栋:动物实验楼。生产厂房包括:GMP生产线、发生器生产线、质量检验(放化纯、无菌、内毒素、微生物等)房间、研发车间、仓库(一般仓库、放射性原料库)、废物库,配套建设相应公辅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但是这些影响具有时效性,随着施工期间的结束,对环境的影响也消除。在施工期严格执行环评中的要求,可以使施工期的环境影响降到最小程度。
运行期:通过理论预测,本项目正常运行期间,辐射工作人员的年最大有效剂量低于本次评价确定的5mSv/a的职业照射剂量约束值;公众所受年最大有效剂量低于本次评价确定的0.1mSv/a的公众照射剂量约束值。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项目选址位于马鞍山市慈湖高新区内,厂址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园区工业用地,已建成的企业以机械制造、物流运输等企业为主,周边分散有零散居民。拟建址周边无重污染企业,无学校、医院及大型居民区,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资源保护区及保护文物等环境敏感目标,对本项目的建设无明显环境制约,选址基本合理。
(2)本项目各辐射工作场所,均通过合理布局设计,实现人流、物流(放射性核素原料和产品)、放射性废物运输路线的分开,有助于开展工作,避免辐射工作人员受到辐射交叉污染,便于放射性药物、放射性废物的运送和处理;便于放射性污染的清理、清洗等工作的开展。
(3)本项目各辐射工作场所(各放药生产车间和涉放实验室、放射性废物库、放射性原料库、放射性药物仓库、放射性废水衰变池等),均根据最大工况和源强,设计了足够的屏蔽防护,包括足够铅当量的铅热室、铅手套箱、铅转运罐、铅废物桶、铅包装罐,以及辐射工作场所的实体屏蔽墙体和楼板。经预测分析,开展辐射工作时,辐射工作场所外边界辐射剂量率均不超过根据《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 1188-2021)制定的本项目辐射剂量率限值要求。经预测分析,根据辐射工作场所关注点的辐射剂量率、辐射工作时长、居留因子,本项目对辐射工作人员/周边公众的辐射影响满足GB18871-2002提出的职业剂量照射限值/公众剂量照射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约束值/公众剂量约束值。
(4)本项目各辐射工作场所(各放药生产车间和涉放实验室、放射性废物库、放射性原料库、放射性药物仓库等)、各核素操作的铅热室、铅手套箱、铅通风橱均设有独立的通风、排风系统,废气经高效过滤处理后于各楼顶排放。经预测分析,产生的放射性气载流出物经过滤吸附处理后,对周边公众的辐射影响满足GB18871-2002提出的公众剂量照射限值和本报告提出的公众剂量管理约束值。
(5)项目产生的放射性废水经衰变池暂存衰变,经检测满足排放标准后,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后排入慈湖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可忽略。
(6)各放药生产线、实验区产生的放射性固废经专用铅容器收集,就近存放在车间内的放射性废物暂存库,短半衰期放射性固废在库内暂存至满足解控水平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理,长半衰期放射性固废定期转移至厂区集中放射性固废库统一暂存至满足解控水平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理。
(7)非放射性污染物:厂区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直接排入当地水体,非放生产废水进入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后排入慈湖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噪声源对厂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的预测结果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放射性药物研发生产制造产业园项目在严格按照环评中的要求进行建设后,项目运行期间对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点击登录查看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后,将具备其所从事的辐射活动的技术能力和辐射安全防护能力,故从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纸质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详见链接:https://pan.**.com/s/1d0AkE-zpC9Fj-bBUQpxq3Apwd=68md提取码:68md;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承担环评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子邮箱:****@norroybioscience.com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电子邮件:****@qq.com
联系电话:****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者相关公众;公众意见表,详见链接:https://pan.**.com/s/1zEIPRCg-E_8vVoqCQLGICApwd=93xv提取码:93xv。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参与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