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19:34
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 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3.5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相互兼任。 3.6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 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7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 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所有成 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5家,且应由承担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作为联 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 员应承担的职责。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 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 行纳税义务。 3.10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 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40:00 |
投标有效期 | 12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平台上传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504,297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固定范本-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09:40:00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方式 | 在线开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00:00:00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