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下述项目开展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新浜镇社区****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项目内容:我镇现有居民约8000户(约24000人),公共设施包括镇人民政府、镇文体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健身电、村居委会等处。近年来因极端天气、设施老化等因素,多次出现居民家中漏水等事故,造成集体或者个人财产损失。
投保险种为:
1、商业楼宇财产基本险,涉及镇辖区****
2、火灾公众责任险,涉及我镇辖区****
3、家庭财产保险,涉及室内装潢、室内财产、管道破裂及水渍等。
4、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涉及住所内因触电(电击)或者电源线路故障所造成的意外伤害。
5、公众责任险,涉及在我镇公共场所范围内所发生的意外事故(交通事故除外)。
(三)采购总预算金额:19.53万元 (预算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经营范围:具有具备保险业务等经营范围;
3、经营资质:经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批准,具有在本市开展相关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以其总公司或市级分公司(或同级机构)的名义投标和承保;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当事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上午9时至****下午4时;
(二)报名地点:****;
(三)携带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资质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样式详见附件一);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报告(非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名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五、竞争性磋商事宜
(一)磋商时间:****,上午:10:00时;
(二)地点:新浜镇人民政府3号楼3102室;
(三)需携带材料: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投标函原件(附件二)
2、投标承诺书原件(附件三)
3、项目投标报价单原件(附件四),除装订需要另打印5份。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信用查询表)
5、2023年度或2024年财务报表、近期社保缴纳通知单
6、相关经营案例
以上材料请贵单位加盖公章并于磋商前一日以密封袋的形式交到6208室。
(四)磋商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磋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发布的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合格供应商数量要求:本次磋商最低需要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报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3、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应文件出席会议,如未能按时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当天,授权代表不能随意变动;
4、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其他事项
本次信息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在“松江门户网站”http:****.cn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联系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报名地址:松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