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禄高速枣林湾站前路沿线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
发布日期:**** 18:42
招标条件
仪禄高速枣林湾站前路沿线绿化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8.22085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及工程量清单 |
范围 | 仪禄高速枣林湾站前路沿线绿化工程项目;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本公告中的实质性响应要求(即“斜体下划线部分”),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 1.9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11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 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在职员工,正常缴纳社保且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园林规划设计、景观工程设计、城市****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09:00 至 **** 17:00 |
获取方式 |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 15:0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 15:00 |
开标地点 | 仪征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 |
其他
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就仪禄高速枣林湾站前路沿线绿化工程项目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仪禄高速枣林湾站前路沿线绿化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仪禄高速枣林湾站前路沿线绿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8.22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28.22085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截止时间****17: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将投标确认函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并于发送后电话联系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是否收到该投标确认函的原件扫描件。本项目资料费500元,供应商于开标会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若供应商未上述规定的要求去做,所产生的风险将由其自行承担。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5)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 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 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 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项目概况
仪禄高速枣林湾站前路沿线绿化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仪禄高速枣林湾站前路沿线绿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8.22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28.22085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于截止时间****17: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将投标确认函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邮箱(****@qq.com)并于发送后电话联系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经办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是否收到该投标确认函的原件扫描件。本项目资料费500元,供应商于开标会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若供应商未上述规定的要求去做,所产生的风险将由其自行承担。
(3)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jszbtb.com/#/newindex)”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4)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5)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本项目由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 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 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 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7)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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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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