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自购物资联合采购(钢绞线、锚具、粉煤灰)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由 《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329号)、《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3]3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单位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招标人分别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YYZQ-1标项目经理部、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YYZQ-2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钢绞线、锚具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延安至榆林高速铁路起自西延高铁延安站出站端,经延安新区、延川、清涧、绥德、米脂至榆林,预留向鄂尔多斯方向延伸条件,正线全长238.74m,设6 个车站(新建)。设计时速350公里,建设工期 5 年,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详见附件1。
2.2 招标内容: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为:
3.1.1钢绞线(GJX-01)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投标产品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投标产品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2024年3月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以来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并且提供2023年3月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期间的履约信用证明不少于1份(与提供业绩的合同签订方相对应)。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1.2 锚具(MJ-01)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投标产品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投标产品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锚具)须具有2024年3月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以来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并且提供2023年3月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期间的履约信用证明不少于1份(与提供业绩的合同签订方相对应)。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2 其他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17时0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注册并按要求成功办理CA锁后登录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08时00分至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30分,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人携带电子钥匙及投标文件,现场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招 标 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YY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陕西省延安市****
联 系 人:聂启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地 址:北京市****
联 系 人:李拾强 联 系 电 话:****
****
附件1: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自购物资联合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人 | 可研批准单位 | 可研批文及文号 | 工程概况 | 备注 |
1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 《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329号) | 本标段为YYZQ-1标:里程范围DK299+200~DK322+052。 | ||
2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YY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省人民政府 | 《国铁集团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3]329号) | 本标段为新建延安至榆林铁路站前工程YYZQ-2标段,位于陕西省北部,线路位于延安市**** (1)主要工程内容:迁改工程、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及明洞工程、轨道工程(无砟道床施工及CPⅢ测设)、信号工程(综合接地)、房屋工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2)主要工程数量包括:路基0.109km/2段;隧道11826.3延长米/3座;桥梁6.35km/3座,其中移动模架现浇48m箱梁34孔,支架现浇32m箱梁6孔,支架现浇24m箱梁3孔;无砟轨道道床36.57铺轨公里;房屋工程1139.1㎡。 (3)产值及工期:本线施工总产值19.65亿元,总工期:182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完工日期****,工期5年。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GJX-01 | 钢绞线 | 吨 | 237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投标产品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投标产品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2024年3月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以来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并且提供2023年3月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期间的履约信用证明不少于1份(与提供业绩的合同签订方相对应)。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0 | 6万元 | ||
2 | GJX-01 | 钢绞线 | 吨 | 100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YY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 ||||
3 | MJ-01 | 锚具 | 套 | 12686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延榆铁路YYZQ-2标段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投标产品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自身具有与投标产品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为生产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锚具)须具有2024年3月以来由通过CMA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满足国家现行标准要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3月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以来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并且提供2023年3月以来投标物资在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期间的履约信用证明不少于1份(与提供业绩的合同签订方相对应)。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且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0 | 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