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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2025年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辽宁盘锦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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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BZXHPJ-****)

项目所在地区: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一、招标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度职工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 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4时30分

递交方式: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4时30分

开标地点: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

七、其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 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 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盘锦市****

联系人: 李妍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世纪小区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张林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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