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营房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某单位营房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95.580063万元,招标人为哈密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本项目计划对我单位食堂屋顶改造、宿舍公寓楼改造,路沿石改造、伊州营房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二)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单位营房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单位营房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须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新疆工程建设云”平台登记备案,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疆内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服务队伍。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 2018年 4月 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 2021年 6月 3日《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http:****),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三)投标企业需出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施工“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质量员)缴纳社保凭证,且签订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承诺书。
(四)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均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1.附无在建承诺书;2.如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已变更,提供相应变更证明材料)。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18日 09时 30分到 2025年 04月 24日 19时 30分
获取方式:(一)申领时间:2025年 4月 18日至 4月 24日(9:30-13:30,15:30-19:30)(节假日除外)。(二)申领地点:新疆哈密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15日 10时 30分
递交方式: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5月 15日 10时 30分
开标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发布;《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某单位纪检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某单位
地 址:新疆哈密市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哈密市****
联 系 人: 麦尔耶姆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