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选择专业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5)湘0212法鉴19号
根据《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 ****上10时00分选择(2025)湘0212法鉴19号一案的鉴定机构。凡符合以下报名要求的专业机构可于 ****16: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网上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公开选择专业机构的具体要求如下:1、入围《2024-2025年度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类机构名册》《2024-2025年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册》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资质提交至本院司法技术办公室,但已向本院提交过相关资质的无需再次提交)。2、接受委托后能在30个工作日内出具《征求意见稿》(该时间从勘验的次日起计算)。3、机构跨市域接受委托,要求本次委托中派出的鉴定人员在机构执业满2年,中签后需提交相关材料至本院司法技术办公室。4、能认真负责的及时完成委托工作。
提示:
1、摇号选任机构根据省高院《湘高法明传(2020)190号》文件的要求实行轮候制。
2、根据相关规定本案机构选择采取计算机随机选择的方式。
3、摇号过程、结果可在 “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
4、报名时请看清公告类别,重复报名、报错类别,取消摇号资格。
5、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来本院司法技术办公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司法技术办公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本院司法技术办公室电话:****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本院监察室监督电话:****
标的概况
案 号:(2025)湘0212法鉴19号
承办法院:点击登录查看
委托内容:对案涉工程量进行造价鉴定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