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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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其他货物 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 650.00 元 | 40(块) | 26,000.00 元 |
1.由采购人负责验收,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原装无瑕疵、保质期内的全新产品。
(2)产品合格证、证书(如有,包括检定证书、标准物质证书、标准样品证书等)、说明书等资料齐全。
(3)产品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应答要求一致,按相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产品标准及合同、技术协议(如有)验收。
2.若验收不合格的,供应商应当就不合格部分进行更换或者退货。
3.若产品存在瑕疵,采购人同意验收的,应按照产品的瑕疵情况和采购人所遭受的损失,降低产品价格进行结算,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1.产品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方申请付款;
2.供应商向采购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信息来源:https://www.gec123.com/xcj-gateway/api/v1/notices/stable/********?__platDomain__=www.gec12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