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磨滩大街东侧滨河沿岸增加商业动线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磨滩大街东侧滨河沿岸增加商业动线项目答疑公告
“磨滩大街东侧滨河沿岸增加商业动线项目”项目(项目编号:****)答疑公告如下:
1、关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项计价方式中(1)内容现变更为“(1)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18ZHZB格式,投标人应及时升级造价软件,生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后缀名须为 18ZHTB。”
2、关于询比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综合评估评审因素中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请问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答:综合评估评审因素中的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
联系人:鲍工
电 话:****
****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
附件:0864答疑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