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该项目未关联政府采购计划,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适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踏勘需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1 | 其他终端设备 | 现场足迹采集系统 | 恒锐 | V2.0 | 台 | 1 | 否 | 是 | 是 | 一、基本功能1.系统需提供现场平面足迹采集功能,适用不同成痕条件足迹采集要求,在不破坏现场足迹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多种场景下现场的平面足迹提取;2. 系统需采用专业避光设计,封闭式外壳保护。对多种足迹类型以及不同种类客体,需提供针对性的配光和专业的光路环境,输出高分辨率足迹图像;★3.系统需提供足迹花纹增强,背景去除、曝光调节等功能;★4. 系统需提供手机控制端,可利用手机控制端操控采集仪,并支持将采集到的足迹下载到App所在手机的相册中。二、详细功能1.足迹预览:★系统需提供足迹预览,支持实时可视化操作,位置调整及拍摄效果预览;系统需支持一键式提取现场足迹;2.足迹查看:系统需支持查看足迹大图,放缩显示比例,一键切换原物大和适应窗口;系统需支持添加测量长度,添加文本备注;3.图像处理:★系统需内置比例尺,并支持图像自动原物大处理;系统需提供足迹花纹增强功能,去除背景花纹带来的干扰,还原足迹真实花纹,突出足迹花纹细节;4.图像导出:系统需支持足迹数据一键导出。5.案件管理:系统需提供案件管理功能,支持案件的新建、删除、导出操作。6.足迹管理:系统需提供对单个足迹的管理功能,支持查看足迹详情、添加,删除、导出一个或多个现场足迹操作。三、技术参数成像方式:拍照成像原理:面阵成像★图像精度:≥300DPI图像类型:JPG/BMP/TIFF光源种类:LED光源主机尺寸:≤425mm x 225mm x 165mm成像区**** |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