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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第二实验小学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浙江温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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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资质要求 -
招标/采购内容 校服,纺织品,羽绒类服装,羽绒服装,加强校服,成立校服 预算金额 暂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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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实验二小校服选用采购工作方案

为规范校服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学生及家长权益,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市****

一、成立校服选用采购职能工作小组

1.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志科

副组长:游美青 吴秋娟 雷正贤

成 员:林玉慧 罗承总 林雅琼 蓝云坤 林李娟 徐燕 包宇丽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校服采购工作,负责决策确定采购方案、采购招标、合同签订、校服质量监督、采购公告发布等管理工作。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2. 成立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成立由校方代表4人(包括学校管理人员4人、教师代表1人)及学生家长代表22人(包括家长委员会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与社会代表)共26人组成的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其中校方代表占19%,家长代表占 81%。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总务处主任和政教处主任为副组长。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职责: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实行民主协商,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自主决策,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款式、面料要求(功能、技术参数)、件数、套数、控制价格等。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形成会议纪要。

二、校服采购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学校主体性原则:学校是校服采购管理工作的主体,负责本校校服采购的组织实施。

2.坚持国家标准原则:校服质量应具备安全要求,鼓励推行绿色设计、使用天然,环保的纤维原料制作校服。所选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制作工艺、包装、配送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当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5296.4-2012)等国家标准,其中羽绒类服装按《羽绒服装》(GB/T14272-2021)标准执行。

3.坚持公平公开原则:建立评议制度,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师等各方意见。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制度,向学生和家长公示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中标服务商等,充分保障学生和家长对校服采购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4.坚持稳定性和延续性原则:为延续传统,且减少家长支出,面料在符合国家最新标准的前提下,款式应保持相对稳定。

5.坚持实用耐用经济的适度原则:由学校与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商议合理确定校服种类、原料要求,坚决制止高端化、奢侈化现象。

三、校服选用采购程序

(一)学校班子集体决策

学校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要求,在深入论证、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校服种类、款式、套数、件数、质量技术参数、价格区****

(二)征集家长采购需求意向

将学校班子集体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在校生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家长表决结果通过学校公众号及时向家长、社会公布。

(三)组建校服选用组织

组建校服选用组织: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该组织负责校服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代表占比不低于80%,家长、学生代表通过自愿报名抽取。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

(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实情况,确定校服选用模式: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模式;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确定选用模式后,学校在实施采购前要形成校服选用意见书,通过学校公众号向家长、社会公开,并将工作方案、表决结果、选用意见书等相关材料向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五)选用采购实施方法

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不论采用何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潜在校服供货企业的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具体参照《温州市****

(六)校服选用采购结果公示及签订合同

1.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通过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合同应包含质量检测、增购、退赔、供货时限、为特殊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校服等服务约定,增购校服的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价。品种、款式一经选定,要保持相对稳定,合同由学校签订,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采购合同应当及时向家长、社会公布。

3.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

(七)校服检查验收过程

校服检查验收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同时实行“校检”制度。学校在招标和合同中约定,每年在企业批量发货前,组织学生家长等代表到中标企业现场参与抽样送检;或在企业批量发货后,在学生家长代表的参与下对到校校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送检。检测标准按国家有关要求执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

学校要将每年本批次校服质检报告及时向家长、社会公布,同时根据不同选用模式将对应的采购资料、质检报告、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投诉处理等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四、其他服务保障

(一)售后服务保障监管

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要公示质检报告和售后服务相关事项,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督促供货服务商做好售后服务。

(二)校服选用采购总结评估

每次采购结束后,校服选用采购工作小组应进行校服采购总结评估,对不足的地方加以分析,以备下一次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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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 月16日

实验二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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