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场拆除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无人机场拆除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需求:无人机场拆除,具体内容、要求等详见文件。 1.5、服务期限:7天,具体实施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1.6、预算金额:人民币7.67万元。 1.7、最高限价:详见报价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5、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2.2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2.2.1、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开具的对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2.2、谈判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3、谈判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2.2.4、企业需具备合法经营的营业执照,证明其具备承接钢结构工程的资质。 2.2.5、项目经理需持有安全资格证书。 2.2.6、谈判供应商派遣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省应急管理厅发放的有效期内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和高处作业证。 2.2.7、谈判供应商必须制定相应施工方案、拆除步骤、人员安排及安全措施。 2.2.8、谈判供应商必须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类似的保险。 2.2.9、谈判响应函、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文件后附格式)。 2.2.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登录点击登录查看(https:****。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为****9时30分,逾时,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4.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西大门北侧创业园1楼投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9时30分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西大门北侧校外创新创业园1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