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合格投标人:
1.符合《虞国资委〔2021〕42 号》第十八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16时30分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 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绍兴市****
4.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钟先生
5.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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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