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星海名城二期七组团10-12栋32-35号商铺 |
起始日期 | ****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在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面积/数量 | 339.34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是 |
招租信息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70月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7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该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 2.新承租方进场时间以招租方依法收回原场地时间为准。 3.承租方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4.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30个自然日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保证金,并对该物业重新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5.本项目为现状出租,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应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现状、面积、装修情况及小区现况等),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竞租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装修、改造可能产生的风险。如竞得,承租方需自行承担装修改造可能引起的相关风险及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责任、维修责任、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维稳责任。如承租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装修改造问题等原因无法对外经营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及补偿责任。承租方承租期间须无条件配合政府等相关部门工作,包括不限于按政府要求拆除物业内加建(拆除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等。承租方应妥善处理因承租该物业产生的舆情(如有),不得出现不利于出租方的任何舆情。 6.出租方以物业现状交房,承租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须经政府部门及出租方审批后实施。承租方自行负责消防报建、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承担装修改造的全部费用及责任。 7.承租方需与物业管理单位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承担包括不限于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水、电等费用。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2、企业意向承租方需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界面为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 3、意向承租方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一旦中选后不得擅自变更承租用途,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发现变更承租用途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及相应的承租资格,出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发现变更承租用途的,出租方有权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 4、凡承租过振业集团物业的法人企业、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申请: (1)承租期间存在擅自转租行为的; (2)截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仍欠租的; (3)承租期间履约评价分数为D级的。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者国家企业信息网站查询); (3)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条资料;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向联交所领取《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4条承诺书; (9)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 (1)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3)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4条承诺书; (4)向联交所领取《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和《意向承租委托协议》; (5)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8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深圳市****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2.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全面了解物业招租的其他信息,熟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3.现场踏勘联系人:娄先生,联系方式:****。 4.若遇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原合同租赁期限至****。 | ||
监督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