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择优选取荔湾区城市更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直管房修缮工程单位,现点击登录查看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情况:现有本中心管理的直管房(约163套),房屋部分出现房屋漏水、地砖鼓起、地脚线脱落、卫生间瓷片脱落渗漏、墙面天花抹灰层脱落发霉等问题,需要进行修缮工程的工作。本次询比为对包括但不限于这部分需要维修的房屋进行修缮工作,具体以询比单位的要求为准。
2.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3.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
2.工作内容:主要根据每间房屋的实际情况及询比单位的要求,对现有和将来出现的问题进行维修,并配合进行相关移交、结算及配合业主办理相关工作。
3.验收要求:
(1)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标准。
(2)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24个月),或服务期内修缮费用累计达到(或超过)预算金额,则本项目合同自然终止。
5.本修缮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有意参与报价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考虑。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报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
5.报价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报价人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定点供应商,提供截图证明。
7.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等证明材料。
8.本修缮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本次报价采用下浮率的形式,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00%-10.00%。
2.报价人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报价下浮率未超出本次报价有效范围,且为唯一固定报价,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实际发生费用可能与预算金额有相差,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3.本修缮工程的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据执行编制期适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套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补充定额、当期人、材、机价格(市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的价格实行市场询价),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最终结算金额以询比人或相关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五、进度款支付方式和要求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和期限
(一)支付工程款应由中选单位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采用清单计价方式编制工程量清单及付款申请报告,经造价咨询单位、监理单位审核,询比单位确定后,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付款手续,中选单位在收款时须持有完税、有效、合规的建安发票。
注:计价依据执行编制期适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套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补充定额、当期人、材、机价格(市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的价格实行市场询价),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
(二)若询比单位要求所有款项均须遵守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本合同所述的支付是指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请款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始办理集中支付手续,而非款项划入中选单位账户),则因受政府财政投资控制,在询比单位完成各项支付手续报财政审批时,财政局审批导致支付时间延长的,不属询比单位违约,但工期可以顺延。
(三)工程款支付时间
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2.进度款:每季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中选单位须采用清单计价方式,计价依据执行编制期适用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各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套用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现行定额以及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补充定额、当期人、材、机价格(市造价管理机构未发布的价格实行市场询价),并结合中选下浮率按实计算。于每个季度的下个月25日前,中选单位向询比单位提起书面的申请,经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审核,询比单位确认后支付。每季度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3.每项工程完工,中选单位向询比单位交付符合要求的档案资料,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询比单位。服务期结束或服务期内修缮费用累计达到(或超过)预算金额后合同终止,则由中选单位申请办理相关结算工作,经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审核,询比单位确认后5个工作天内,经中选单位申请,付至结算总价的97%给中选单位。
4.结算价款的3%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2年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若无保修费用使用的情况,则无息返还保修金;若有保修费用使用的情况,则无息返还剩余保修金。
5. 询比单位有权要求具体支付程序和时限,按照《荔湾区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执行。
6、本合同须缴纳的印花税、增值税在荔湾区税务部门缴纳。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450元(大写:壹仟肆佰伍拾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至2025年4月22 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点击登录查看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本修缮工程中选单位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合同。中选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完成采购流程,如因中选人原因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询比代理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