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亭溪村(至水洋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寿宁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亭溪村(至水洋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811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3811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亭溪村(至水洋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采购项目 | 1.00 | 353811 | 项 | 建筑业 | 否 | 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号)
节能产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绿色建材: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条件 |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 **** ,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寿宁县****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电子邮箱:****@qq.com)。购买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寿宁县****
五、开启
时间:****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寿宁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寿宁县****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法: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寿宁县****
联系方式:小缪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缪
电 话:****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