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09:30:00,更正为:****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09:30:00,更正为:**** 14:30:00。
一、将原采购文件第五章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中以下内容作出更正: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的
1.服务方案“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主要內容应包含:①供应保障方案;②质量保证措施;③项目重难点分析;④协调沟通机制;⑤人员配置及岗位分工;⑤更换养护工作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⑥安全措施;⑦内部考核制度;⑧应急保障措施。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4分,每有一项缺失扣8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或不足的扣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错误或不足”是指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的内容①与项目无关,②与实际情况不符,③表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④引用的法律、规范、标准存在过期失效或错误,⑤引用的项目名称、地址等问题或现象错误等以上任一情形。”更正为:“对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主要內容应包含:①供应保障方案;②质量保证措施;③项目重难点分析;④协调沟通机制;⑤人员配置及岗位分工;⑥更换养护工作时间节点及进度安排;⑦安全措施;⑧内部考核制度;⑨应急保障措施。内容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63分,每有一项缺失扣7分,每有一项内容错误或不足的扣3.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注“错误或不足”是指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方案中的内容①与项目无关,②与实际情况不符,③表述前后不一致或矛盾,④引用的法律、规范、标准存在过期失效或错误,⑤引用的项目名称、地址等问题或现象错误等以上任一情形。”。评审分值64分更正为63分。
2.履约能力:“供应商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得3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项目履约经验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更正为:“供应商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履约经验得3.5分,最高得7分。 注:提供项目履约经验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评审分值6分更正为7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注: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营山县财政局。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营山县北坝街36号 邮 政编码:637700。注: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 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
3、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 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 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内容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营山支行 联系人:阳博 联系方式:**** 地址:营山县****
4、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营山县****
联系方式:****,刘佳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方式:****,黄斌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斌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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