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阶段应进行公示,接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的问讯,为此,现将638 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及其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638 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界段改建工程
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地点:本项目沿线主要涉及景宁县****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本项目线路全长50.767km,其中利用现有道路改建长31.85km,新建路段长19.85km,主要是涉及村庄路段采用隧道型式避开老路,减少对村民出行及水域的影响。全线共设桥梁11061.2m/41座、隧道13044.618m/9.5 座、平面交叉27处、停车区****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环境空气:本项目主要为公路建设,无需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
2、地表水环境:项目沿线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等地表水水环境保护目标。根据调查,本项目沿线主要地表水水体为小溪及其支流,保护要求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Ⅲ类水质。项目的实施须确保废水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区域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维持现状,确保周边地表水水体水质不受影响。
3、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路建设项目》(HJ1358-2024),本工程不涉及加油站,无需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
4、声环境保护目标:工程沿线主要有大赤坑村、新庄村、金林村、秋兰村、标章村、仙姑村、洪畈村、七里汇村、道化村、莲川村、库下村、库头村、沙垟村、毛垟村、下圩村、坑边村等村庄及1个沙湾集镇镇中村改造垟尾洪畈安置新区****
5、生态保护目标:本工程沿线保护对象主要为工程沿线植被及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工程周边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水土保持设施以及耕地、景观资源等。
三、工程污染源分析
(一)施工期
1、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及机械尾气、沥青烟气、爆破烟气等。
2、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生产废水。
3、施工期间噪声主要包括施工机械噪声、爆破振动噪声等。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机修废矿物油及浮油等。
5、生态影响:工程占地对沿线的土地资源造成一定的影响,特别是耕地的占用,将对沿线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的影响。本工程占地将破坏植被和动物栖息环境,对沿线动植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工程涉水桥梁施工特别是涉水桥墩桩基的施工,将造成的一定的水体扰动,对施工河段水生生态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单位应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向当地国土部门交纳耕地补偿费,对占用耕地进行补偿;本项目以隧道形式穿越景宁鹤溪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景宁小溪(英川溪)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景宁小溪(毛垟港)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及景宁大均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并且隧道口占用景宁大均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占用面积0.0928公顷。设计、施工过程通过优化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等措施来减缓对生态保护红线区水土保持功能的影响。
(二)运营期:
1、废气主要包括各种通行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经扩散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主要包括桥面径流及停车区****
3、噪声主要包括通行车辆交通噪声及隧道风机噪声,要求采取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①生活垃圾;②路面修补过程产生的废沥青路面层;③车辆通行丢弃物及携带泥沙。固废落实妥善的处置途径。
四、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施工车辆和机械设备废气、沥青铺设烟气、爆破烟气等通过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相关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待施工结束后,施工废气的影响也立即消除。
2、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通过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相关措施后,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可做到综合利用,生活污水可纳管,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场所运输车辆、隧道爆破会产生噪声,这部分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无规律的特点,它对外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4、爆破振动影响分析结论:本工程隧道起点洞口周边敏感点距离敏感点较远,对周边居民的振动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作业产生的固体废物遵循对固废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经合理的处理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本工程占地类型主要有耕地、林地、园地、宅基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用地等,占地将改变原有土地利用性质;施工期间,工程活动和人为干扰的增加可能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生境产生干扰和破坏;工程路基、桥梁、涵洞的建设以及施工期场地、施工便道等施工带来的对地表自然植被、土地的扰动和破坏,使其抗蚀能力和水土保持功能减弱或丧失。建设方将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措施,本工程水土流失在可控范围内。
7、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以隧道(大赤坑隧道)形式穿越景宁大均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隧道穿越长度385m,隧道口占用0.0928公顷,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针对项目用地情况,建设单位已取得《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638 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大气环境:营运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NOx、CO等,影响区****
2、水环境
桥梁占用部分水面面积及容积,但占比较小,在采取相应的工程补偿措施后,本工程建设不会对河势稳定造成影响。养护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清运纳管,不会对周边水体水质产生影响。
本工程沿线河流水体为II类、Ⅲ类水体,对于跨越Ⅱ类水体的桥梁应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地形合适的地方设沉淀池,正常情况下,初期径流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不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在暴雨情况下,可能产生沉淀池超负荷导致溢流的情况,但根据调查中后期径流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溢流水量相对Ⅱ类水体水量来说较小,不会对Ⅱ类水体水质产生明显影响。
3、声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工程的建设对沿线住宅等敏感目标声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公路、桥面清洁以及停车区****
5、生态环境:工程营运后,通过种植行道树和进行绿化,可以减轻对局部小气候的影响,并且合理的绿化可进行一定的生态补偿,保护生态环境。
6、环境风险:根据环境风险影响分析,通过采取相关风险防治措施,可大大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建立风险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控制环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风险影响还是在可控范围之内的。
五、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筑路材料堆放地点选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距离在100m以上,同时遇恶劣天气加蓬覆盖。必要时设围栏,施工作业时,应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易产生扬尘的天气应当暂停建筑物拆除、路堑开挖等施工作业。加强运输管理,保证汽车安全、文明行驶。科学选择运输路线;并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运行时间,尽量避免在交通集中区****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等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严禁在施工场地以外范围任意冲洗车辆和机械。合理安排好桥梁施工时间,所涉桥梁尽量安排在枯水季施工,钻孔灌注桩基础施工中泥浆经泥浆槽运至岸边的沉淀池和泥浆池内,无法回用的泥浆上清液回用于绿化或路面洒水,沉渣利用沉淀池进行固化后委托处置,不外排。隧道排水均应实施清污分流,隧道涌水经沉淀后排放,隧道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尽可能安排在少雨季节施工。临时工程及建筑材料堆放要远离地表水、同时要设置地面硬化及排水沟等设施。
3、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在隧道施工时,应编制爆破振动评价报告,做好爆破施工作业方案,做好爆破防护和防震工作,禁止夜间开山放炮等。
4、固体废物:施工现场渣土堆放高度低于围挡高度,并不得影响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线、设施的安全。对建筑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填埋,施工方在运输弃土弃渣过程中,务必做好运输台账,采用封闭式清运。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各类垃圾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倒入河道或周边空地内。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拆除围挡和其他临时设施,平整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5、生态保护措施: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
6、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严禁占用征地范围外的红线;做好表土的临时堆放及回填措施;尽量减少隧道炸药用量及减少爆破时间;做好隧道洞口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处理处置措施,严禁导入红线保护区范围内。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进城车辆的管理,超标车辆禁止上路。2)要求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目标附近加强绿化建设。3)绿化养护单位应当落实保洁责任制,定期清洗道路绿化带,保持道路绿化带清洁。绿化带、行道树下的裸露地面应当实施绿化或铺装;其他裸露地面应当及时实施绿化、铺装或硬化,防止扬尘污染。4)保持道路的整洁,遇到路面破损应及时修补,以减少道路扬尘的发生。5)加强道路车辆的检查,限制车况不符合要求(汽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车辆上路。禁止车况差、超载、装卸物品遮盖不严容易洒落的车辆上路。6)渣土运输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运送易扬尘物质车辆登记制度,未安装密闭式装置车辆运送易扬尘物质的,禁止在城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道路沿线设置多处隔油沉淀池,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后自然蒸发或用于洒水降尘、行道树灌溉等。2)道路沿线涉水桥梁设置相应规格的应急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情况下废水,事故结束后根据废液特性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理。3)停车区****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优化线形,合理布置工程线位;隧道射流风机进排风口设置消声装置;隧道壁进出口安装吸声装置。2)对于超标的敏感点,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隔声窗需分别改造至1~2级隔声窗,隔声量需要达到15dB以上。3)公路养护管理部门应经常维持路面的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4)加强噪声监测,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1)完善公路沿线分类垃圾箱的设置,生活垃圾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和景观等的影响。2)加强对公路养护工人的管理力度,提高其工作责任心,杜绝将养护垃圾随处倾倒的现象。
5、生态环境:1)隧道洞口的景观设计,隧道洞口的形式设计应美观,与周围的自然环境、人文环境相互协调。2)公路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实施线路两侧的绿化工程,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植树、种草等绿化。营运期应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确保绿化工程发挥应有的生态效益。
6、风险防范:1)桥面设置事故应急池,在对路/桥面污染物进行冲洗,其冲洗废水在路/桥面汇集后,进入两侧纵向排水边沟或管网,汇入事故水收集池后交由专门单位进行处理。2)为加强对全线道路的监控与管理,要求在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和其他较为敏感路段加密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报警系统。3)危化品运输企业在实施运输之前,应当专门向有关部门申请危险货物运输线路、时间、速度方面的审批。4)按照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运营前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丽水市****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638 国道景宁红星至庆元县****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或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139******16
2、环评单位
环评单位:杭州勤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52******83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