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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采购公告(二)(JSZC-320506113-SJDX-G2025-0009)

江苏苏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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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采购公告(二)
【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太湖湖心区水质提升工程-东山通湖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检测服务

预算金额:23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大写贰佰叁拾叁万元整,小写233.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一)工程概况:

太湖湖心区****

(二)采购内容:

1、编制工程质量委托检测计划,检测计划需符合市水利局质量监督机构标准。

2、原材料抽检(水泥、钢筋原材及焊接性能、止水铜片、黄砂、碎石等)。

3、中间产品质量抽检(混凝土的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尺寸结构、层面高程、平整度、垂直度、外观普查、回填土压实度、路面厚度、渠壁厚度、涵管外压荷载和内水压检测等)。

4、金属结构工程抽检(闸门制作与防腐、启闭机制造与安装、水泵安装与运行等)。

5、质量检测时间需与工程实施过程同步,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6、其它采购单位及项目认为必要的检测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本项目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招标人通知进行检测时,中标单位必须在 24 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单位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业务内容须包含以下类别: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类质量检测资质。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注: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1.2登录报名: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内下载。

3.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3.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6.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成交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东山镇洞庭路13号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苏州市****

联系人:顾王旭、郑冬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王旭、郑冬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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