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梅林九顷区块改造工程D地块(重新招标)已由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109-33****-12586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海县顺达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73919.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42197.60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64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5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66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844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的基坑围护、地下室、地上土建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消防电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水工程、通风工程、幕墙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抗震支架、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32000万元。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
2.3施工总工期: 969日历天 。
2.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安全要求: 合格 。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3 人,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4.2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 月 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3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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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鲍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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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