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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佛路(玉泉寺至药乡国家森林公园段)道路改建工程(原并药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泰安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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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佛路(玉泉寺至药乡国家森林公园段)道路改建工程(原并药路)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佛路(玉泉寺至药乡国家森林公园段)道路改建工程(原并药路)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进场交易编号:JQ-ZC-****-01

项目名称:泰佛路(玉泉寺至药乡国家森林公园段)道路改建工程(原并药路)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泰安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

2.3供应商须在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

2.地点:本项目供应商无需通过报名进行投标活动,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系统领取电子磋商文件即可参与投标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

3.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采购文件。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

四、加密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时间:****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泰山景区政府采购办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大津口乡大津口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泰安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增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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