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曼曦苑1、2、3、6、7、8座改造装修项目-标段二(3、7、8座)施工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 15:29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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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6,444,554.53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房建施工-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答疑内容 1、招标公告的工期描述为:“计划工期:133日历天”;但合同协议书第二点合同工期为:“工期总日历天数:总工期为160日历天。”此二处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公告载明的133日历天工期为准。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