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中心】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 17:1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5】1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武昌区**** 建设规模:项目概算总投资10131.75万元。拟建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门房及地下室。总建筑面积 13380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9526.79平方米,其中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9489.44平方米、门房37.3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3853.21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外道路、绿化及智能化系统等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即工程总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办理相关手续、施工、采购、验收、试运行、移交、保修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7910.78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1.2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1.3投标人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之一。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3.1.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满足即可):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平均利润大于0(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2022年、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年限不足的,应提供已有的财务报表或其他财务证明材料,以及组建、改制或重组等证明材料; 3.1.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2)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等,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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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