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修改印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南财资〔2024〕78号)等相关规定,经南宁市财政局批复同意,现对一批资产原值****.00元的报废资产进行公开询价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组织形式
参与本次询价处置符合条件的购买人须三家(含三家)以上,以出价最高的购买人获得购买权。有意向参与询价的购买人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开始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处置物品
本次处置资产物品内容详见附件1,资产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三、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8时30分-12时
2、现场踏勘时间:****15时
3、报价截止时间:****
四、参与询价条件和所需资料
(一)询价条件
竞买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具有废旧回收等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验原件,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报名时,被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将相关资料交至南宁市****
五、报价材料
下载附件2《点击登录查看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报价单》,按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报价材料须密封交至南宁市****点击登录查看行政综合楼1414室)。
六、成交事宜
1.本次询价以出价最高的购买人获得购买权,若成交单位主动放弃成交资格的,按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成交单位因个人原因放弃成交资格而影响学院资产处置进度的,三年内不得参与学院资产处置工作,请谨慎报价。
七、处置要求
报废资产的回收工作应及时安排撤出,获得购买权者应将处置的全部报废资产在15日内包括拆除的残留物品全部清理完毕,拆除搬运装载过程中若产生费用、发生事故一概由获得购买权者承担。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
1、点击登录查看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清单
2、点击登录查看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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