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我局拟依法对在保亭县新星农场孙某、南茂社区潘某、金江社区郑某及庄园丽都L5-102号分别兴建的违法建(构)筑物实施强制拆除及垃圾清运,根据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需求,现公开选聘相关专业单位对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及垃圾清运。请符合要求的单位于****前将上述四个项目合并为一份报价材料,并持相关资料到点击登录查看(县****
一、项目名称
1.保亭县新星农场孙某兴建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2.保亭县南茂社区潘某兴建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3.保亭县金江社区郑某兴建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
4.保亭县****
二、招聘内容
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工作。
三、项目预算
1.保亭县新星农场孙某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预算费:人民币33908.36元。
2.保亭县南茂农场潘某的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预算费:人民币65109.47元。
3.保亭县金江农场郑某违法建(构)筑物拆除及垃圾清运项目预算费:人民币117324.41元。
4.保亭县****
上述费用预算宗金额:238088.38元。(预算清单详见附件)
四、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对应的施工资质。
五、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名单及执业证书;
4.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查询截图。
6.报价函:报价函需写明具体金额(最多保留两位小数点),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函应附报价清单,工程量按本公告所附清单为准(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工程结算审核为准),施工单位填报子目单价为含税单价,填报单价不得高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单价)。
7.报名材料须装订成册,报价函密封另装,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地点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1.预算清单
2.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经费管理办法
****
附件1.预算清单孙金良.PDF
附件1:预算清单潘均英.PDF
附件1:预算清单郑东.PDF
附件1:丽都L5-102号预算清单.PDF
附件2:《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经费管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