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动力煤)关于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火区治理煤阳光竞价销售的公告
现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https://www.xjcec.com/进行火区治理煤炭的阳光竞价销售,竞价销售信息如下:
一、销售编号: XJCEC-J****
二、销售价格: 报价为坑口不含税
煤种 | 数量(万吨) | 指标 | 交货地 | 起拍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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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煤 | 20 | 全水分(%)≤22.7,灰份(%)≤12.24, 全硫份(%)≤0.58,挥发分(%)≤40.48, 固定碳(%)≥48.85,发热量≥3570Kcal/Kg (买方可参考卖方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自行现场采样)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原大成煤矿). | 高于或等于20元/吨 (坑口不含税)最小加价梯度1元 |
1、签约主体: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注: 本批次煤炭由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委托新疆准东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交易平台挂单主体。
2、开票主体: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4、交货期限: ****至****。
五、付款方式: 现汇
六、结算方式: 先款后货,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需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全部费用。若后期拉运过程中超出预估资源量,中标人需按照成交单价先补交超出部分的煤炭货款,再拉运。
七、交货方式: 买方负责自提货物,买方按照卖方规定均衡上车拉运,买方自行承担运费并自主完成车辆篷布覆盖等工作。卖方负责交货地过磅相关费用。
八、其他事项:
(一)买方可参考卖方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自行现场采样。凡参与竞价的买方,视为认可现场的卖方的煤炭质量和相关要求。煤炭出矿(厂)后,货权转移至买方,煤炭的质量、数量等均由买方自行负责。
(二)买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合同,线下全额支付煤款,并支付履约保证金80万元,完成后退还竞价保证金。相关货款需交于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指定账户(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账号:********,行号:****,开户行:工行准东开发区支行(工行阜康支行)),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向中标人开具收据及相关发票。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拉运的,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不予退还。
(三)参加竞价的买卖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包含煤炭质量、验收标准等与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无关,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九、参与方式: 请登陆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平台https://www.xjcec.com,按要求注册会员、线上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参与竞价。阳光竞价保证金为20万元。请于计划竞价时间开始前在平台线上足额缴纳保证金,未中标客户竞价保证金系统即时退还,可用于参与其他场次竞价。
十、竞拍时间: ****上午11点00分--11点30分(沫煤200000吨)
十一、销售单位: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十二、提煤地址: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彩北产业园(原大成煤矿)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黄鑫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徐文义 ****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