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信号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信号设备项目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包头电务段信号设备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头电务段信号设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生产商,生产商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
3.1.2 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了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3 报价产品须具有CMA认证或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1.4 提供近三年铁路电务系统车载同类项目在铁路企业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订货合同)。
3.1.5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08:00至****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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