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配餐公司东营地区食品原材料采购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
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 配餐公司东营地区食品原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 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见附件 | (2025年5月) | 一、资质要求 |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 ||||||||||||||||||||||
二、信誉要求 |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3年(****-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9.允许所采项目的贸易商参与。 | |||||||||||||||||||||||||
资格条件要求 |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政府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中的“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证书中的“经营范围”至少包括: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食品经营许可证可在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全国食品经营许可(社会公众查询)网站查询,查询地址https://spjyxk. gsxt. 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仅销售食用农产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本招标包含食用农产品和预包装食品之外的其它食品,投标人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仅提供食品备案凭证无效。 | |||||||||||||||||||||||||
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个食品业绩合同,业绩合同类型为全品类或多品类食品且该合同累计执行金额不低于900万元(含增值税),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文件,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①业绩合同和②到货验收材料或业绩发票明细表。(提示:以上2项业绩证明文件,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期限、合同产品清单等内容;B、投标人如提供到货验收材料,需提供结算明细表,食品累计金额以结算明细表金额为准。投标人如提供业绩发票明细表,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业绩发票明细表”格式提供,不需要提供发票图片及明细,食品累计金额以发票明细表为准。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业绩信息承诺函”。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 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冲红发票的,无论是否对评审金额造成影响,业绩金额评审一律视为不合格。中标候选人现场考察环节或中标人申请中国海油供应商名录准入前,招标人将检查投标人本次投标公开的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业绩合同原件、业绩合同对应的发票原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到货验收材料或结算明细表的,在现场考察环节,招标人必查对应的发票。投标人不提供以上原件或者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将直接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无需组织评委会进行复核。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的,还将依据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理方式》进行严肃处理。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三年平均净利润为正。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 |||||||||||||||||||||||||
报价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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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要求 | 投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合同执行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如下: 1)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函或电汇。 2)履约保证金额:按照年合同预算金额的2%计算(向下取整数到万元)。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4)履约保函其他要求:见索即付、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信开方式。招标人建议使用的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如使用其他格式的履约保函,需经招标人审核认可。履约保函的受益人应为签发订单的合同执行方,不能限定为合同签署方。 5)履约保函期限:与合同期限一致。 6)电汇账号: 开户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配餐服务分公司 银行账号:****-01-1451 开户银行: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投标人向招标人合同执行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前,应与合同执行方充分沟通,未经沟通一致,不得随意向招标人执行方银行账户汇款或提交不符合条件的履约保函。 8)付款方式要求:银行电汇。 9)付款周期要求:接到发票及相关文件45天内付款。 | |||||||||||||||||||||||||
合同签订模式 | 一主一备 | |||||||||||||||||||||||||
技术指标 |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至(****)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其他事项不受理。
我方商务代表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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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邮 箱:****@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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