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
澄清与修改文件第1次
项目编号:**** 发布日期:****
监督部门 | 庄河市****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刘明忱 | 监督部门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001 |
原开标时间 | **** 09:30 | 修改后的开标时间 | **** 09:30 |
文件澄清与修改 其他内容 |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工程款支付方式修改为:(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待上级资金拨付后,招标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八,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二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如上级专项资金有预付款或进度款,则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支付。(2)质保期: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年。 2、按澄清文件最新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制作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修改为:****9时30分。 4、开竣工时间修改为:****至****。 |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 | 宋浩 | 文件澄清与修改 编制人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