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点击登录查看华家池总院(口腔医学中心)老年口腔和舒适化中心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华家池总院(口腔医学中心)老年口腔和舒适化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48063.29
采购需求:点击登录查看华家池总院(口腔医学中心)老年口腔和舒适化中心改造项目,改造内容主要包含医用气体管道新增、设备带安装等。本项目面积约为200㎡。具体内容详见施工现场、图纸及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提供) ;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建,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主要负责人(共四个岗位: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且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具有企业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具有B类证书,拟派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C类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至****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址:采购公告发布于点击登录查看官网(https:****/)。
(3)获取方式:以邮箱形式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报名费转账凭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法人办理的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发至邮箱****@163.com。
(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本(售后不退)(转账或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5)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秋涛北路166号华家池总院B1层北侧B153室。
五、磋商开始时间、地点
时间:****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秋涛北路166号华家池总院B1层北侧B15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项目不需要提交磋商保证金。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杭州市****
项目联系人(询问):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骥
质疑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杭州市****
项目联系人:魏银燕、方晨、汪敏捷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杨倩
质疑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