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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1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501工程 已经上级机关批准进行招标,建设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 装修某建筑主楼室内顶棚和墙、地面,位西配楼加装室外钢结构平台,新建钢结构阳光房,配套完善水、暖、电、消防、空调等设施 。
2.2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
2.3招标项目建设规模: 约1300㎡ 。
2.4计划工期: 89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5 月 07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08 月 03 日。
2.5招标范围:按照国家和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完成 2501工程 全部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主要包括: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精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采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报警工程、弱电工程、钢结构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等。
工作内容包括:
(1)完成本项目钢结构施工、安装及附属配套工程施工及材料采购供货及安装、各系统调试试验及检测、配电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配合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所有工程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费用、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等全过程管理;
(3)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与本工程相关单位的需求对接、方案汇报、材料设备考察选型、对外协调等工作。
2.6工程施工质量要求: 合格 ;
2.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目标等级为 达标 。
2.8最高投标限价: ****.81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并提供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 资质。
(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备案,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备案视为无效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截图并盖章)。
3.2财务要求
未存在破产、资产冻结或被接管的情况,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盖章签署页和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公章,以及两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该报告可以为投标人财务报表,也可以为投标人和其全部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近 5 年(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1 日期间),投标人有 完成过1项合同额4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改造或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投标文件提供查询截图);如平台中未体现项目竣工验收时间,需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如项目信息未录入平台,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日期)与竣工日期均应在规定时间之内。(评标当天参与投标供应商携带投标文件列明的业绩原件备查。)
3.4信誉要求
企业与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活动(处罚范围包括招标人所在系统,当前在处罚期内)。提供①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③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及“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截图;④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诚信数据”、“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截图。
注:所有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在上述平台网站查询为准,如网页不体现时间的需将电脑系统时间一并截图体现。开标现场以采购服务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除上述要求截图外的处罚记录不参与信誉要求评审。
3.5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职务,截至****,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 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项合同额4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含)以上的房屋建筑新建或改造工程项目 业绩。
3.6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项目部须配备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或技术总工)1人,并至少配土建工程师1人、电气工程师1人、水暖工程师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造价管理人员1人,并配备资料及保密管理员1人。其中资料员、保密管理人员可互相兼任,造价管理人员可依据工程进展情况,视情安排驻场。技术负责人(或技术总工)须具备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保密人员需有保密工作培训经历,若拟派保密员无相关经历,在中标后进场前应自行参加培训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除保密人员外,其他人员具备相应的国家认可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证书或职称证书。
所有人员均需提供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社保缴纳单位可以为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18 日至 2025 年 04 月 22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北京市海淀区(具体位置详询联系人)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到场时,不提供);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需携带笔记本电脑。
(3)招标文件、图纸押金 1000 元,在退还招标文件、图纸后退还(不计利息),须通过公对公转账的方式。凭银行转账记录(纸质版)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具体账户信息 详询联系人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4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签字确认。
6.4 递交投标文件时,交回图纸和招标文件等所有发放资料(同时携带投标保证金及图纸押金收据,收据时间为开标日期后延7个工作日)。
7.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7.1投标保证金金额: 玖万元整 (¥:90000元),递交形式为 银行转账 ,应于 2025 年 04 月 26 日18:00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收款账户名称、开户行、账户等详询联系人)。
7.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转出。
7.3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的复印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汇款时须注明“2501工程投标保证金”,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此项要求主要为便于入账,如未完全按要求注明,不作为废标条件)。
7.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及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根据有关规定,投标保证金退还前,所有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
7.5投标保证金追溯期为2年,即自项目开标之日起2年内,发现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追缴其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拒不缴纳的,予以加重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内外网) 和 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其他渠道显示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均无效力。
9.联系方式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邮 编: 100094 邮 编: 100094
联 系 人: 周工/袁工 联 系 人: 朱助理
电 话: ****/****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