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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西藏山南某部林地勘察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藏山南隆子县 2.最高限价:42万元(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内 4.项目内容:2个点位总计120亩林地,完成使用林地(草原)调查设计、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使用林地砍伐林木调查设计资料、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方案的编制服务,并通过专家评审,服务成果需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法律法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资料收集、申报和报批过程补正及相关咨询工作;协助建设单位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和林木采伐许可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承担过同类采购活动,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明确,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五)企业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报价; (九)供应商必须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 (十)具有相应资质或能与我方签订相应资质协议书; (十一)资质要求:营业范围林业调查,供应商应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10:00 至 12:00 ,下午 16: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西藏自治区 山南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供应商必须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2.具有相应资质或能与我方签订相应资质协议书;3.营业范围林业调查,供应商应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1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10:00 (三)投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 山南市 (四)提交方式:邮寄或派人送达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11:30 (二)开标地点: 西藏自治区 山南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报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后两者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行参与报价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还需提供在报价前近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唯一有效电话、电子邮箱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七条明确的相关证明材料; 7.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8.企业资质证书(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9.相应资质或相应资质协议书; 10.军队采购网注册证明。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扫描后发邮箱:****@qq.com。 (二)项目评审 ****11:30时组织评审工作(全程录像),根据各公司报价文件并在满足资质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成交。递交报价文件份数少于3份或通过资格审核报价单位少于3家的,重新组织询价工作。 (三)合同签订 1.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签订合同;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出附加条件、自动放弃中选的,发包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上报军队和地方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中选人应当予以赔偿; 3.第一中选人放弃中选的,按照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人,并签订合同。 (四)询价监督 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询价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但必须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修订)》(七部委11号令)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投诉,否则不予受理。如出现诬告乱告的情况,取消2年内参加发包人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价)资格,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投诉电话:****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