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108国道(雁门大道-和平街)部分场地公开招租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原108国道(雁门大道-和平街)部分场地公开招租项目
1.2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 釆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4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原108国道(雁门大道-和平街)部分场地公开招租,总面积5772㎡。其中中段内路段(石材加工厂-团结西街)2640㎡,中段内牧马人家饭店对面324㎡,北段(团结西街-雁门大道南街)2808㎡。本项目划分为两个包:
序号 | 包号名称 | 招租位置 | 面积(㎡) | 预算金额(元/年) | 备注 |
1 | 原108国道(雁门大道-和平街)部分场地公开招租项目第一包 | 中段内路段(石材加工厂-团结西街) | 2640 | 42546.00 | |
2 | 原108国道(雁门大道-和平街)部分场地公开招租项目第二包 | 中段内路段牧马人家饭店对面 | 324 | 5000.00 | |
北段(团结西街-雁门大道南街) | 2808 | 47173.00 |
1.5项目编号:****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以采购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的相应要求为准;
2.2 租赁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方
2.3 租赁期限:3年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 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 其他: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至****(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点击登录查看购买采购文件。
4.2购买采购文件时携带下列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并按顺序拉杆成册: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④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查询截图、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截图。
4.3釆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忻州市****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忻州市****
联系人:赵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