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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履职考核 管理办法的公示

新疆可克达拉市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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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履职考核

管理办法》的公示

为规范师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行为,落实监理主体责任,提高监理水平,结合当前师市实际,对《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履职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自****至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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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履职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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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履职考核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师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行为,落实监理主体责任,提高监理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等法律法规,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取得国家工程监理资质,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建筑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的独立法人单位。

第三条 凡在师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监理活动的工程监理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师市****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师市****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包括工程监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情况。

(二)现场质量安全监理情况:包括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质量安全隐患的发现、整改、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理等情况。

(三)工程分包及施工人员审查情况:包括审查工程分包手续、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及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现场监理部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对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考勤、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监理日志记录、监理资料整理、归档情况等。

(五)现场监理部人员资格及配备情况:包括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配置及持证上岗、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规章制度建设等情况。

(六)其他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压低监理取费恶意竞价、签订“阴阳合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履职、与材料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等情况。

(七)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第六条 监理企业考核坚持“突出重点、两场联动、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七条 考核实行量化记分方式,基本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和业绩进行分数加减,每年1月底公布上年度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次。考核有效时间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条 考核分数依据下列文书加减分:

(一)表彰决定文件。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被考核对象监理的项目召开现场观摩会文件。

(三)相关监督检查通报。

(四)师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考核扣分及责令整改通知单(附件1)。

(五)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六)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下发的质量安全整改(停工)通知单。

(七)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章 考核细则

第九条 监理企业在考核年度内具备以下条件给予加分。同一企业、同一工程获得同一性质的不同级别荣誉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

(一)师市行政区域内监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被评为国家、兵团(自治区)、师市(伊犁州)级优质工程、新技术运用示范工程、绿色节能工地的,每项分别加10、5、3分。

(二)师市行政区域内监理工程因项目管理突出,定为兵团(自治区)、师市(伊犁州)主管部门观摩、推广建筑工地的,分别加10、5分。

(三)师市行政区域内监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国家、兵团(自治区)、师市(伊犁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受到通报表彰的,分别加10、5、3分。

第十条 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行政程序定为C级企业:

(一)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二)超出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业务的。

(三)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四)伪造、涂改、出卖《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

(五)未履行监理职责,本年度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

(六)监理的项目只要有一个评分为50分及以下的。

(七)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八)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九)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十)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十一)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十二)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十一条 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时每次扣10分。

(一)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的。

(二)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的。

(三)涉及结构安全的、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查而允许施工的。

(四)不按招标文件订立监理合同或者签订“阴阳合同”的。

(五)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合格验收的。

(六)对分部分项工程未及时验收和签字确认便进入下一步工序的。

(七)见证人员未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取样、制样、标识、封样、送样以及现场检测进行见证的,未进行陪同送样的。

(八)见证记录签字盖章代签造假的。

(九)对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未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留存影像资料)并规范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的。

(十)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执行报告制度的。

(十一)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的。

(十二)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程》(XJJ133-2021)监理安全管理职责的。

(十三)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参加人员与监督登记不符的。

第十二条 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时每次扣5分。

(一)监理的工程未按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下达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的整改时限报送整改回执的。

(二)因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拨付等问题监理不到位,导致工程项目被投诉的。

(三)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未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的。

(四)监理部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或未与监理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五)监理单位对监理部无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未进行定期检查的。

(六)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约谈的。

(七)工程被师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下达质量、安全停工通知书的。

(八)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或布置的任务未及时贯彻执行的。

第十三条 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时每次扣3分。

(一)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的(扣分基础分每次3分,超过2人(不包括2人)的,再按每人每次加扣0.5分,最高分不得超过5分)。

(二)监理工程师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的或在其他项目参与方单位任职或兼职的。

(三)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承担其他工程项目或超过三项工程监理任务的。

(四)所配备检测检查设备不能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

(五)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资料由他人代签的。

(六)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企业未定时报送监理月报的。

第十四条 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时每次扣2分。

(一)对施工专业分包承包、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未严格审查把关的。

(二)监理日志记录缺失或存在明显不符合实际的。

(三)工程监理档案管理混乱,资料不齐全、不完整、不分类,归档不统一的。

(四)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审批不符合《监理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第十五条 上述扣分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年下发的扣分通知单或文件为准。因同一内容或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按最高级别的处罚扣分。

第四章 考核方法

第十六条 每年开展专项考核两次,分别于上半年5月、下半年9月开展专项考核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考核工作机制,依据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考核内容,对师市范围内各监理企业监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考核,并公示考核结果,监理不足一年的,只考核不列入评定等级。

第十七条 扣分值计算:企业扣分值=∑企业扣分值÷监理的项目个数。

年度考核分值计算:(上半年5月考核得分+下半年9月考核得分)÷2。

第十八条 监理企业年度考核累计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年度考核等级为A级,予以通报表扬,同时在兵团建筑业信息化监管平台信用加分。

90分以下、70分(含)以上的为年度考核等级为B级。

70分(不含70分)以下的,年度考核结果为C级,记入监理企业不良行为名单,在兵团建筑业信息化监管平台信用减分。

公示期为1年。同时限制C级监理企业在师市建筑市场新承接业务资格(根据综合考评结果,限制三个月至一年不等)以及所属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限制在师市建筑市场新承接项目执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检查考核人员在对监理企业及项目监理部人员实施考核减分时,应签发《师市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考核扣分及责令整改通知单》。

第二十条 监理企业对扣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扣分通知单后7个工作日内向师市****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师市****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师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考核扣分及责令整改通知单

编号:

被扣分单位名称

所监理工程名称

主要

问题

扣分

依据

记分记录

本次扣分分值

被扣分监理意见

项目负责人意见

(大写)

上述问题属实,同意以上扣分。

签名

年 月 日

上述问题属实,同意以上扣分。

签名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意见

以上存在的问题,须在 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本单位。

(公章)

检查人: 年 月 日

备注:1.本通知单一式3份。师市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被记分监理企业各1份。2.被记分人对记分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通知单》送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诉。


附件2

工程项目监理履职尽责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

□建设单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的扣10分

□施工单位使用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监理单位未及时制止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的扣10分

□涉及结构安全的、使用功能的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查而允许施工的扣10分

□不按招标文件订立监理合同或者签订“阴阳合同”的扣10分

10

2

现场质量安全问题监理情况

□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合格验收的扣10分

□对分部分项工程未及时验收和签字确认便进入下一步工序的扣10分

□见证人员未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施工现场建筑原材料取样、制样、标识、封样、送样以及现场检测进行见证的,未进行陪同送样的扣10分

□见证记录签字盖章代签造假的扣10分

□对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施工,未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留存影像资料)并规范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的扣10分

□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监测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未执行报告制度的扣10分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的扣10分

□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程》(XJJ133-2021)监理安全管理职责的扣10分

□监理的工程未按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下达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的整改时限报送整改回执的扣5分

□因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资金拨付等问题监理不到位,导致工程项目被投诉的扣5分

40

3

现场人员及分包审查情况

□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参加人员与监督登记不符的扣10分

□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未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的扣5分

□对施工专业分包承包、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和人员资格,未严格审查把关的扣2分

10

4

监理部人员的执业资格及配备情况

□监理部人员不具备执业资格或未与监理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扣5分

□监理工程师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的或在其他项目参与方单位任职或兼职的扣3分

□总监理工程师未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承担其他工程项目或超过三项工程监理任务的扣3分

5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5

监理部履职情况

□监理单位对监理部无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未进行定期检查的扣5分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的扣3-5分

□所配备检测检查设备不能满足工程监理需要的扣3分

□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资料由他人代签的扣3分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企业未定时报送监理月报的扣3分

□监理日志记录缺失或存在明显不符合实际的扣2分

□工程监理档案管理混乱,资料不齐全、不完整、不分类,归档不统一的扣2分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审批不符合《监理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扣2分

20

6

其他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约谈的扣5分

□工程被师市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下达质量、安全停工通知书的扣5分

□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或布置的任务未及时贯彻执行的扣5分

15

7

加分项目

□根据评为国家、兵团、师市等不同级别优质工程、新技术运用示范工程、绿色节能工地分别加10、5、3分

□项目作为兵团、师市观摩推广工地的分别加10、5分

□在国家、兵团、师市等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时被通报表彰的分别加10、5、3分

小计

100

8

直接判断为C级的情况

□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

□超出资质等级范围承揽业务的

□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

□伪造、涂改、出卖《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任务的

□未履行监理职责,本年度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

□监理的项目只要有一个评分为50分及以下的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

□存在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备注:对应的加减分项目应收集相关佐证资料(包括影像资料)

附件3

监理企业考核得分表

企业名称: 资质等级: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扣分

加分

折算后得分(满分100)

单位综合得分根据项目数量取加权平均值

综合的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A级、70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B级、70分以下为C级

单位综合得分:

单位定档评级:

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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