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伙食社会化保障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报价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伙食社会化保障服务
1.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釆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1.4项目编号:****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长治市人民检察院伙食社会化保障服务及相关一切服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2.2服务周期:一年
2.3服务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2.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报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食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或热食类食品制售或食品经营管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报价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健康证;
(3)报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4年度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基本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报价人须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
(5)报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报价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页面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至****,每日上午9 时至12 时,下午3 时至5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西省长治市****购买采购文件。邮购采购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4.2釆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6.2开标地点:详见询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山西招标服务采购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