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甘肃省定西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通渭县2025年度草原改良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通渭县财政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无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147.844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无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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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1001 | 147.84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甘肃省定西市“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通渭县2025年度草原改良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93089T-****-000009-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1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1.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提供“专用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甘肃)”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方式:100%全部预留。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者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为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2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包,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各方视同小微企业。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5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6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彩色扫描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标段内容: 草原改良7500亩,垂穗披碱草4770千克、草地早熟禾4770千克。(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