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学校学生、老师外出活动租车服务项目
二、报名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且未被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提供承诺函);
7.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9.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行政部门关于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租赁的许可或备案或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三、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地点及方式
1.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9:10。未按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接收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门卫室
3.接收要求:
(1)参加比选供应商公司资质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所用车辆必须响应和满足用车要求。
(2)根据学生人数的不同,分别会租用5座、7座、9座、20座、39座、45座、48座或以上车型。
(3)根据距离分为龙泉境内;学校到成都主城区;学校至双流、金堂、青白江;学校至郫都、温江、新津;学校至浦江、邛崃、大邑、崇州、都江堰、彭州;学校至甘孜县。
(4)根据用车时间分为半天和全天,投标文件要表明多少时间算半天,超过长时间算一天。
(5)每次提供充足的车辆必须合规合法,车辆和驾驶员必须为公司自有,且需提供有相应资质的司机,且需提供正规经营手续,并配合学校向提供相关资质材料交管部门进行备案。
(6)报价及收费:报价内容要包含车型、用车距离、用车时间。用车以中标报价为准,不得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若有特殊情况,特殊时间与地点,提前报价,经双方协商同意价格为准。
(7)用车期间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的师生意外伤害由供应商承担保险理赔、补偿等。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按上述报名要求递交比选文件一套包括(但不仅限于)报价单、服务方案、服务能力及近三年类似的业绩。密封于一个资料袋,封面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项目名称、递交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封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本次比选公告及中标结果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和学校校门口公示栏上发布。
五、联系人及方式
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成都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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