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利县正阳草甸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中心挡墙、管涵工程的潜在投标单位可在陕西省安康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平利县正阳草甸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游客中心挡墙、管涵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17957.61元
5.最高限价:517957.61元
6.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
7.工程概况:主要内容为新建挡土墙,修建盖板明涵一座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工程地点:平利县****
9.工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6)税收缴纳证明: 提供****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谈判,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鲜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未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0915-84126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
联系方式:0915-888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成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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