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点击登录查看政府采购行为,确保代理服务质量,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就点击登录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择优选择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一:2025年网络与监控维护采购项目
项目二:单兵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三:2025年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比选计划
比选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页截图)。
五、比选要求
(一)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报名;
(二)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约定开展采购代理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处于自治区财政厅暂停采购代理业务期间的代理机构不得参与;
(四)资格审查材料和评分材料需分开装订报送,资格审查材料及评分材料按照顺序装入密封袋内,并在封面加盖密封章;
(五)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被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如无不正当理由放弃或拖延交办的招标代理业务的,三年内不得参与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活动。
六、比选方式
参照《比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分规则》(详见附件)进行客观综合评分,并对结果予以公示。如对以上无异议,可积极响应报名。
七、资格审查材料
1.资质、备案材料:代理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书、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代理机构网上登记截图;代理机构简介材料,包括机构名称、法人代表、注册地址、在藏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专职人员情况等;
2.业绩情况:近三年的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业绩。提供代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同时提供业主的评价或反馈资料;
3.授权委托资料: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起);
4.代理机构场地:提供营业场地必需的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实地图片、设备清单、实物图片);
5.承诺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内控制度及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招标文件及采购代理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内,在代理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公司基本情况简介,专职人员情况(含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
八、时间及地点
(一)符合本次比选活动资格条件并愿意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应于****18: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和评分材料报送至点击登录查看(工作日09:30-13:00,15:30-18:00)。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三)地址:拉萨市****
拉萨高新区(柳梧新区)火车站站前派出所
****
责任编辑:赵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