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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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10:00:00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委托,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普陀分局交警大院食堂改造装修厨房设备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分局交警大院食堂改造装修厨房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普陀分局交警大院食堂改造装修厨房设备采购,具体采购清单详见采购需求
3.项目预算:505900元
4.项目编号:****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七条,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单位须具有《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6.具有上海市****
7.具有行政机构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
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未失信证明需打印并加盖公章;
(2) 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上海市****原件及复印件;
(8)具有行政机构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原件及复印;
注:上述资料凡涉及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报名时间:****至****上午9:30时-11:30时;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需提前电话预约),不接受网上报名。
凡愿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上述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上述资料到静安区****报名并领取磋商文件,逾期将不再受理进行报名。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本公告不得擅自转载,由此引发的所有相关责任均由转载人承担。 五、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大渡河路1895号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静安区****
联系方式:庄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