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常州分院计量服务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项目预算: ¥600000.0
项目地点: 常州市****
评审开始时间: **** 14:00
评审地点: 龙江大厦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姓名: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固定电话: ****
响应开始时间: **** 18:00
响应截止时间: **** 17:30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需承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独立法人独立参加投标需提供法人授权其独立参加投标并承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的授权书原件、非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特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在核定项目范围内,经考核评定合格,授权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具备计量检定、校准和检测工作资质。需提供CMA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注:正值资质证书换证、扩项、标准更新期间的,须提供承诺书,承诺在采购人下达任务前取得相应资质,不得影响采购人工作安排。)。
以上资格要求中的1-4项可使用网上商城平台提供的《资格承诺函》按要求规范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予以替代,5-6项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其他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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