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洲街道张店村安置点南侧配套用房项目(三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洲街道张店村安置点南侧配套用房项目(三期),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建设项目为张店村安置点南侧配套用房项目(三期),包括4-2#、5#楼,总建筑面积约1500㎡。
2.2 建设地点:海宁市****
2.3 投资概算:约385万元。
2.4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海洲街道张店村安置点南侧配套用房项目(三期),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 14:00止,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11.1.30.163:8085/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登记。(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进行注册及办理)。
4.2 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为:海宁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
7. 联系方式
地 址:嘉兴市****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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