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及数量
拟遴选16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
二、服务范围及期限
1、服务范围:承担我单位自行采购5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货物、工程或服务项目的代理资格。
2、服务期限:一年,自遴选结果公示期满日开始起算。
三、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具备招标代理业务经营范围,在福州市区内(马尾区、长乐区、高新区除外)有固定办公场所,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不含分公司)。
2、已归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统一登记代理机构库,且评价等级为B级以上。
3、具有较好的电子化评标和线下评标的组织安排能力,有独立开标大厅、档案室、评标室,开标大厅、评标室应配有可录音录像的监控设备。
4、近三年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工程招标和工程造价资质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报送要求
报名机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福建分网)登记的网页打印件(须有网址链接,打印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及综合评价等级和诚信评价得分情况,其中诚信评价应未被扣分。
3、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任一税种完税证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缴纳完税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福建省财政厅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如企业成立未满3年,则以企业成立以来记录为准,格式自拟。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报名机构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6、具有工程招标和工程造价资质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等查询结果,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
7、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完全符合资质要求,提供材料真实有效,能完全响应我单位采购需求,服从我单位管理。
注:所有参与报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同时提供相应的纸制版和电子版资格证明材料。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纸制版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按上述顺序排版编制成册,在报名有效时间内通过中国邮政寄送至本单位。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在报名有效时间内发送至本公告指定邮箱。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的材料应保持一致,二者缺一不可,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五、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办法
1、本次遴选采取随机抽签方式:已报名的代理机构中签后,经资质审查合格则进入我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库,若其资质审查不通过则继续抽取。
2、已报名暂未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替补名单,后续增补从中抽取,资质审核合格后增补入库。
六、管理要求
代理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根据以下情形清退和增补:
1、招标代理机构在服务期内,被财政部门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或因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导致本中心采购项目被投诉、举报成立的,或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已不满足本次遴选公告要求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自动清理出库。
2、服务期内,若我单位主管局建立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招标代理服务自动终止,本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服务期内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各报名机构应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诚信履约。如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12:00至****12:00(工作时间)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报名邮箱:****@163.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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