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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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静宁县****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编号 |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由县财政在专项资金中安排补助 |
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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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11:10:00 | 报名截止时间 | **** 11:1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 11:1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 11:1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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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宁县**** | **** | 服务类 | 174420.0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静宁县****已由静政办发〔2025〕21号文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对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招标邀请,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选择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静宁县****
2.项目编号:****
3.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4.预算金额:17.442万元
5.最高限价:17.442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7.资金来源:由县财政在专项资金中安排补助
8.包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服务内容
为年龄在33-64岁(静宁县****
四、服务时间:承保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项目法人:点击登录查看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任意一季度的财务报表,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照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经营业务范围包括相关险种的保险业务。
3、本项目拒绝接受任何非保险企业以代理商或保险经纪人身份参加投标(每家保险机构只允许一家公司或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情况,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参与项目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4、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查询截图证明。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邀请:我公司于****11时10分至****11时10分在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发出邀请,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网上邀请报名。
2、竞价时间:****11时10分至****11时10分。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九、结果公示
采购人将参照网上招标结果,排除无效报价后,确定中标人(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十、其他补充事宜
在招标时限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价等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静宁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平凉市****
联系人:樊苗
电 话:****
采购文件